一、出生落户政策在美国实施由来已久
如果大家对美国的发展历史有所了解的话,就会发现美国的出生落户政策非常久远,在过去已经实施了很多年了。在这种政策的影响下,只要是在美国出生的孩子就可以享受成为美国公民的权利,并且获得所有权益,可以说这种政策是非常有吸引力的。但同时,在一些美国专业人士看来,这种政策却是非常滑稽可笑的,尤其是美国现任总统特朗普更是对这种政策表示了强烈的否定。因此,他准备在任期间用行政的命令的形式废除这种出生落户的政策。
二、美国亲属移民申请条件解析按照家庭关系来划分的话,亲属包括配偶、父子/母女/父女、兄弟姐妹和同行家属,每种关系的申请条件都不同,移民者要正确对待。
配偶包括两种身份,一是美国公民的配偶,可以不受配额限制,只要申请人提出很快就能获得移民局的批准;二是在美国持有绿卡的配偶,会受到配额限制,属于优先移民类别的第二类。
首先,移民法中所说的“子女”包括这几类:婚生子女、继子女(未满18岁)、非婚生子女(可借其与生父或生母的关系)、收养子女(16岁之前被合法收养并同住至少两年)。申请子女移民需满足以下条件:
如果拥有公民资格的人士年满21岁,就可以申请他的兄弟姐妹移民美国。但只是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的人士就不能申请,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,不得享受移民法上的权益。
美国移民法也做出了特别优待的规定,对已经批准移民地同行家属,可以让他们在一起,不至于因为移民而分离。
三、美国配偶团聚移民过程中的材料1、递交表格I-130,即外国人亲属请愿书(带适当费用签署),包括所有必需的文件,包括:
1)您的民事结婚证书副本;
2)所有离婚法令、死亡证明或废止法令的副本,用以证明申请人及其配偶先前订立的所有婚姻均已终止;
3)申请人及其配偶的护照照片(符合I-130表格说明);
4)申请人及其配偶所有合法姓名变更的证据(可能包括结婚证书、离婚法令、法院对姓名变更的判决、收养法令等)
2、如果担保人是美国公民,则必须通过以下方式证明您的身份:
1)您的有效美国护照副本,或
2)您的美国出生证明副本,或
3)国外领事报告副本,或
4)您的入籍证明的副本,或
5)您的公民身份证明副本。
3、如果担保人是绿卡持有人(永久居民),则必须通过以下方式证明您的身份:
1)I-551表格(绿卡)的副本(正反两面);
2)带有盖章的外国护照复印件,其中应显示永久居留的临时证据。